防火抗風門的聯動控制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聯動控制模式應由防火抗風門所在防火分區兩個獨立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作為防火卷簾下降的聯動觸發信號,防火卷簾應直接下降到地板表面。
2)手動控制模式應由設置在防火卷簾兩側的手動控制按鈕控制,防火卷簾的著陸應手動控制在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聯動控制器上。
注:設置在非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簾多用于建筑物的防火分離。建筑共享大廳走廊樓層之間設置的防火卷簾不具有疏散功能,僅用于防火分離。因此,設置在防火抗風門所在防火分區的兩個獨立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可以聯動控制防火卷簾一步落在地板表面。
4.將防火卷簾降至距地面1.8m的動作信號,以及直接連接到防火卷簾控制器的煙霧和溫度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應反饋給消防聯動控制器。
1.調試通電功能。
調試通電功能時,防火抗風門控制器應與火災報警控制器或消防聯動控制設備、相關火災探測器、卷簾機連接,防火卷簾控制器應正常工作。
2.備用電源調試。
備用電源調試時,配備備用電源的防火抗風門控制器應具有主備電源轉換功能。應指示主備電源的工作狀態,主備電源的轉換不得使防火卷簾控制器誤操作。備用電源的電池容量應保證防火卷簾控制器在備用電源供電條件下能正??煽康毓ぷ?小時,并提供控制器控制卷簾的速放控制裝置,完成卷簾自重下降,控制卷簾下降到下限所需的電源。
3.調試報警功能。
1)調試火災報警功能時,防火卷簾控制器應直接或間接接收火災探測器組發出的火災報警信號,并發出聲光報警信號。
2)調試故障報警功能時,防火卷簾控制器的電源缺相或相序錯誤,防火卷簾控制器與火災探測器之間的連接線斷線或故障,防火卷簾控制器應發出故障報警信號。
4.控制功能調試。
1)自動控制功能調試時,防火卷簾控制器收到火災報警信號時,應輸出控制防火卷簾相應動作的信號,并滿足以下要求:
防火卷簾由上限自動關閉至完全關閉。
接到煙霧火災探測器報警信號后,防火卷簾控制器自動關閉至中位(1.8m),接到溫度火災探測器報警信號后繼續關閉至完全關閉。